
三星电子工会正就“五月总罢工”进行投票表决,据透露,工会已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指控资方谈判代表在2026年劳资工资及集体协商过程中发表涉嫌违法的言论。工会指出,资方在谈判中声称“分成半导体(DS)工会不是能拿到更多补偿吗?”以及“从事工会工作后重返原岗位的员工会获得优待”等言论,违反了“公平代表义务”,构成了“不当劳动行为”。
此次提出救济申请的是“三星集团跨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该工会近期曾因鼓励投票参与而发表“将优先对不参与罢工的员工进行强制调岗和解雇”的言论引发争议。同时,该工会正以代表多数员工为由,推进获取“工人代表地位”的程序。目前,该跨企业工会拥有约6.72万名会员。
根据12日行业消息,该跨企业工会已于11日向京畿地方劳动委员会提交了针对三星电子的救济申请。工会指控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两名资方谈判代表发表了问题言论,例如建议工会应拆分为DS和成品(DX)部门,或提及工会活动后复工流程等。此外,工会还指出,资方在提出达成“吉尼斯纪录”(指营收及营业利润第一)的额外补偿方案时,声称“达成条件是理所当然的,不必担心”以及“明年还有谈判,到时再提要求”等言论亦属不当。此次救济申请由法务法人马中代理进行。
《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公平代表义务”,禁止资方及代表工会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参与单一谈判渠道流程的工会进行歧视。同时,法律也将资方意图影响或干涉工会组织及运作的行为定义为不当劳动行为。
三星电子目前实行多工会制,共有五个工会。其中规模最大的三家——▲跨企业工会 ▲全国三星电子工会 ▲三星电子同行工会——于去年11月组成了联合谈判团队,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然而,由于在废除绩效工资上限等问题上未能缩小分歧,双方于今年2月宣布谈判破裂。
跨企业工会阐明了申请救济的意图:“资方必须停止以DS和DX部门分离为前提,适用或诱导适用不同的谈判条件”,并且“必须明确‘谈判单位及适用标准’,以防止对参与2026年联合谈判团队的各个工会产生歧视”。若京畿地方劳动委员会认定资方存在过错,则必须发出纠正令。该工会还在申请中明确要求,若裁决下达,必须在公司公告板上张贴至少10天。
由上述三大工会为核心组成的三星电子工会共同斗争总部,已于9日启动罢工授权投票,并将于18日结束。如果投票获得全体工会会员的过半数赞成,工会计划在4月举行全体成员大会,并于5月发动总罢工。有分析认为,跨企业工会此次单独申请救济,是一种增强谈判筹码的策略。一位行业人士表示:“工会提出的补偿方案明显向DS部门倾斜,资方担心这可能引起DX部门员工的相对剥夺感。然而,针对谈判代表个人的攻击似乎有些过度。”